观点网讯:3月27日,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。
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,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宇集团”)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上东房产”)的1.1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。债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融资管浙江分公司”),期限二年。其他担保条件:上东房产以自有物业提供抵押担保;一石巨鑫作为共同还款人。
该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,也不构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。
此前,广宇集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: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12个月内,公司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(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、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、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)。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%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,对资产负债率70%以上(含70%)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。
本次担保后,广宇集团对资产负债率70%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剩余额度为8.647亿元,对资产负债率70%以上(含70%)的对象提供担保剩余额度为22.025亿元,合计剩余担保30.672亿元。
截至本公告提交日,广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(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);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8.75亿元,本次提供担保本金1.1亿元,合计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2.06%。